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优秀课程评选及建设期满校级优秀课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5日 17:46  点击:[]

延大教发〔2018〕31号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现开展2018年度校级优秀课程的评选工作,同时对建设期已满的校级优秀课程进行复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课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各类课程。 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并符合校级优秀课程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的课程。

(二)评审程序:

1.各学院对本部门申报课程进行初评,排序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2.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组对各学院申报课程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方式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1.新申报课程需填写《延边大学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申报2018年校级优秀课程简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课程所在学院填写《申报2018年校级优秀课程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复查课程

(一)复查范围:

1.2014年确定、且至今仍为校级优秀课程的课程。

2.申请“延期一年复查”的2013年校级优秀课程。

复查课程名单,请见附件5。

(二)复查程序:

1.复查课程要根据《延边大学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和校级优秀课程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填写《延边大学优秀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6)。

2.复查课程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部门课程进行审核。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限期整改一年。2017年申请“延期一年复查”的课程,如在本年度复查中仍未通过,将取消校级优秀课程称号。

4.材料要求:《延边大学优秀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6,一式一份);需经课程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其它

材料报送截至日期:2018年10月26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21室)。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附件1:延边大学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

附件2:延边大学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

附件3:申报2018年校级优秀课程简况表

附件4:申报2018年校级优秀课程汇总表

附件5:2018年校级优秀课程复查课程名单

附件6:延边大学优秀课程复查审批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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