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18〕3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优质课程建设水平,现开展201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工作,同时对建设期满的校级精品课程进行复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课程
(一)基本条件
1.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必须从校级优秀课程中遴选产生,须是我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
2.课程组至少由3人组成。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近三年,至少完整主讲本课程2次,教学效果优秀。课程组其他成员至少有2人主讲过本课程。
申报课程为课程群,课程组至少由5人组成。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且至少完整主讲过2次两门课程群里的课程,其他成员至少有1/2人数完整主讲过两门课程群里的课程。
3.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校级优秀课程建设期内,应有与该课程或相应专业有关的教研论文、校级及以上的教研成果或在研课题。
详细申报条件,请见附件1。
(二)评审
1.由课程组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后统一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方式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延边大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和《申报2018年校级精品课程简况表》(附件3,一式一份)。
2.学院填写《申报2018年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二、复查课程
(一)复查范围:
2014年确定、且至今仍为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
复查课程名单,请见附件5。
(二)复查程序:
1.复查课程要根据《延边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实施办法》和校级精品课程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填写《延边大学精品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6)。
2.复查课程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本部门课程进行审核。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限期整改一年。
4.材料要求:课程组提交《《延边大学精品课程复查审批表》(附件6,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其它
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6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21室)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273-2314; 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