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18〕33号
各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实施办法》,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申报工作,同时对建设期满的2015年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进行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由“延边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名称汇总表”内的课程(非专业课程)中遴选产生,且已开设三轮(含)以上。
2.符合通识教育培养目标,能够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确需开设但“汇总表”内未列出来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也可申报。
3.根据国家、省、校相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遴选中适当倾斜创新创业类、就业指导类课程。
4.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本科教学经验丰富,对通识教育有深入的认识。
5.申报课程的课程组成员一般由2-3人组成,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研究。为了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和开课次数,原则上不受理课程组少于2人的课程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由课程负责人申报,并填写《延边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表》(附件3),一式一份。
2.负责人所属学院组织初审并进行排序,填写《申报延边大学2018年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学院申报课程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方式将另行通知。
二、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
验收课程名单,请见附件5。
(二)验收要求: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建设期满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课程,可继续享有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称号;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将撤销其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称号,终止经费支持。
(三)材料要求
1.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基本格式参考附件6,一式一份);
2.提交《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总结报告》(一式一份)。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总体情况、教学方法改革与实施成效、学生学习效果调查情况、课程组相关研究成果、下一步课程建设计划及对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建议等。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221室)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2732314
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附件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实施办法
附件2:延边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名称汇总
附件3:延边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表
附件4:申报2018年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汇总表
附件5:2015年立项建设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名单
附件6:理论课教学大纲基本格式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