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的通知

(延大教发〔202612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等规定,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就补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延边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的《延边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1份(附件1)。

2.身份证明:

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委托代办(仅限特殊情况)须提供手写签字确认的《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纸质版二寸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电子版发送至xjk@ybu.edu.cn(照片大小为30~40KB,照片像素的宽度*高度应为480*640),证件照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学生本人姓名命名(免冠照详细要求见附件3)。

4.档案材料:延边大学档案馆出具的含本人信息的新生录取名册、毕业证明、学位证明1份。

5.证书原件证书损的,须一并提交损证书原件;证书遗失的,如证书原件有留存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请一并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到延边大学档案馆延吉校区逸夫图书馆3308调取相关档案材料。

2.携带上述全部材料到教务处延吉校区求真楼2223室)现场提交。

3.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不办理)。

4.办结后,按申请表中所填领取方式发放证明书

其他重要事项

1.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只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补办证明书一旦发放,原件失效。

2.所有申请材料均须现场提交

3.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办理资格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延吉校区求真楼223

咨询电话:0433-2436392(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26430


附件【附件1-延边大学普通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pdf
附件【附件2-毕业证明书办理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附件3-照片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