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及学位证明书的通知
(延大教发〔2026〕12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等规定,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就补办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仅适用于延边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的《延边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1份(见附件1)。
2.身份证明:
—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委托代办书(仅限特殊情况):须提供手写签字确认的《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纸质版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xjk@ybu.edu.cn(照片大小为30~40KB,照片像素的宽度*高度应为480*640),证件照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学生本人姓名命名(免冠照详细要求见附件3)。
4.档案材料:延边大学档案馆出具的含本人信息的新生录取名册、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各1份。
5.证书原件:证书损坏的,须一并提交损坏证书原件;证书遗失的,如证书原件有留存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请一并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被委托人到延边大学档案馆(延吉校区逸夫图书馆3楼308室)调取相关档案材料。
2.携带上述全部材料到教务处(延吉校区求真楼2楼223室)现场提交。
3.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办理周期为10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不办理)。
4.办结后,按申请表中所填领取方式发放证明书。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只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补办证明书一旦发放,原件失效。
2.所有申请材料均须现场提交。
3.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办理资格。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延吉校区求真楼223室
咨询电话:0433-2436392(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2-毕业证明书办理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附件3-照片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