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工作方案》(延大教发〔2023〕12号)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做好2023-2024学年(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教学运行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教学基本条件保障及教学运行情况;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等。
2.检查方式:学院自行组织、学校进行抽查的形式开展。学院自行检查本部门开设课程的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核实和检查教学任务书、课表、教材核定、教室安排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课堂教学顺利实施。
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本科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学院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课堂教学质量专项检查,二是本科教学档案专项检查。
结合《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效益年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合理制订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计划。组织院级中层干部、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等教学一线,以随机听课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的监控。建议做到本部门教师授课情况检查全覆盖。
专项检查期间,学校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求真楼三楼西侧)面向学院和专业实施预约式开放。
学院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开展课程档案和试卷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教师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课程教学相关材料,完善课程档案建设及督查机制。
(三)校院教学督导与监控
组织学校、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通过巡视、听课评课、座谈、查阅档案、研讨、调研等方式,开展本科教学的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咨询等工作。院级督导与教学监控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建议院级教学督导的听课、评课工作要覆盖本学期承担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每位教师。校级教学督导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开展。
(四)党政领导干部听课
按照《延边大学听课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校院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8学时,其他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4学时。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务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要根据工作情况选择听课。
学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其他院级领导不少于2次。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对本学院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根据教务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包括,督导评价、学生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与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等,并对本学期开设课程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教学信息反馈与改进
学校将通过多渠道、多途径收集课堂教学质量信息,对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及时将分析结果及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反馈至相关部门、学院和教师,并督促改,逐步实现“授课—评价—反馈—改进—授课”的闭合回路,使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不断提升。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强化“以生为本、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质量保障理念,树立质量意识,切实做好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2.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充分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教师按时上课、教学有序进行。
3.要畅通工作交流与反馈渠道。在检查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及时妥善解决,做好本学期教学活动的保障工作。
三、其他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南老师;
联系电话:2436416,2436417;邮箱:pgzx@ybu.edu.cn
教 务 处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