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23〕6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一流课程建设质量,发挥一流课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将对建设期已满的校级“金课”建设计划项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课程将被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金课”建设计划项目;
2.2019年立项建设,上次验收结果为“延期一年”的课程。
二、验收方式
1.课程组需要对照《一流本科课程评价量规》(附件1)和“金课”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
2.课程组需整理提供以下资料:《“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书》(附件2,按课程类型选择),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案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学生考核材料等(参见《验收书》-附件材料清单准备)。
3.学院需组织专家组对验收课程进行初审,并填写《“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
4.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项目无需提交材料,但需在《汇总表》中备注。
5.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课程验收材料进行评审,验收通过的课程,将认定为“延边大学一流本科课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限期整改一年。
三、材料报送
1.《“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书》(附件2)和相关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课程名+负责人姓名+申报书+附件材料”形式命名,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1份。
2.《“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Word 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学院盖章一式1份。
3.请于2023年11月6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课程建设科。
邮箱:tangwan@ybu.edu.cn;联系人:唐老师
附件:1.一流本科课程评价量规
2.“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书(分类)
3.“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
4.验收课程清单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