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

2021年10月19日 14: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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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延边大学2021年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延大校发[2021]1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督导工作实际,现提出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的

通过教学督导工作,促进本科大类公共课程理论课教学、实验课教学、教研室/课程组建设、教学文件建设;收集汇总和反馈学院、师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建设的具体建议,为稳步提升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二、  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正向激励原则;

2.坚持“督”与“导”并重原则;

3.坚持全面了解、及时反馈、持续改进原则。

三、工作内容

本学期开设的大类公共课程中抽检部分课程,通过随堂听课/看课、师生交流、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课堂观察和评价:

1.理论课教学:围绕师德师风、教学目标与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技能等五个方面,重点观察和评价教学态度、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改革、过程性评价、学习效果。

2.实验课教学:主要观察和评价实验课前准备、实验内容与课程目标契合度、实验效果评价方式。

3.课程梯队:了解课程组构成情况,教研活动情况等。

4.课程建设:了解本课程建设现状、学院专业对本课程的建设计划等。

四、工作时间

1.集中观察:10月8日-10月18日

利用学校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观察大类公共课程课堂教学实施情况。

2.课堂教学观察:截止12月20日,教学督导组将分组进行相关工作。

五、工作建议

1.紧密结合“两性一度”和新时代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新要求进行教学督导。

2.客观评价课堂教学、课程建设和任课教师,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力促问题的改进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3.收集和整理有关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并及时反馈和提出整改建议。

4.推荐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和有特色课程,总结推广好课好教师。

六、工作保障

1.相关学院要保证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正常进行,如需调课,请按《延边大学调课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提供课程的教学信息及相关资料,负责开展督导信息处理、督导意见汇总与向学校反馈等相关工作,以保证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预期目标。

    七、其他

工作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2436417; 教学督导办公室:2436421

   

附件:1.本学期大类公共课程课表

      2.教学督导组分组情况表

      3.教学督导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校级“金课”建设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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