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23〕51号
相关学院:
为有效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专业认证各项工作,现根据《延边大学2023年关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延大校发〔2023〕1号),结合本科专业建设及专业认证工作开展实际,对2023年秋季学期专业认证相关工作做以下安排:
1.认证类别及时间安排
1.1师范类专业认证
1.1.1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工作
考查专业:英语、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地理科学
认证专家进校考查时间:10月16日-19日
为圆满完成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前各项准备工作,着手完成以下工作:
(1)学校将于9月中旬组织检查组对以上专业的认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查漏补缺,整改到位。
(2)学院和相关专业认真对照认证指标体系和标准,全面审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确定《补充说明》内容;开展认证知识培训与专题讲座等,加深本部门师生员工对专业认证工作的认识和专业建设情况的了解。
(3)学校、职能部门、相关学院和专业须完成专家进校考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迎接认证专家进校现场考查。
具体内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1.1.2 已通过师范类认证的各专业持续改进工作
(1)心理学、小学教育专业,要全面研讨《认证专家组现场考查报告》和认证专家个人反馈意见,认真审视影响专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关键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开展持续改进工作,巩固认证成果,使认证整改过程常态化、持续化,推进专业质量建设落实落细。根据专业整改工作情况,认真撰写《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附件4),于1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
(2)音乐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要求,音乐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要充分发挥认证“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作用,按照认证理念和标准要求,形成持续质量改进机制,对近三年改进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提交《师范类专业认证中期改进工作报告》及支撑材料(附件5)。截止时间:12月20日
1.1.3 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工作
认证级别: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三级。
(1)专业自评、自愿申报。专业要全面梳理办学基本情况,深入研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对照《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中“专业基本情况”评价指标项,逐条自证达成情况,如自评认为,经建设能够满足专业认证标准,向所在学院提交《认证申请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专业进行初审,综合评估专业认证工作开展情况及认证工作计划,排序申报建设基础扎实、办学条件成熟、人才培养质量过硬的专业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三级)。于10月30日前,报送专业认证申请相关材料(附件1、2、3)。
(3)学校审核、择优申请。学校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计划,对学院申报的参评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及遴选,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排序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列入学校2024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计划。
1.2工程教育认证
1.2.1已通过认证申请的专业
通信工程专业将按认证专家对《自评报告》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自评报告》,并按要求完成平台提交工作。学院和专业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指定责任人,确定今后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要保质保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争取完成本年度工作计划。
1.2.2开展2024年度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
按“专业自愿申请-学院严把质量关-学校审核确定”的工作流程,受理2024年度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预申请专业和所在学院,提前做好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附件3)及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
2.工作要求
2.1 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相关学院要认真分析认证指标体系和专家认证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高质量完成自评自建和持续整改工作,为专业内涵发展奠定基础。
2.2 把握要求,做好自评自建与持续整改工作。各学院要以专业认证工作为契机,“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工作理念,以构建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为依托,建立课程目标达成、毕业要求达成、培养目标达成评价机制,实现专业教学全方位、全过程评价,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2.3 统筹协调,凝聚合力,打好认证评建攻坚战。专业认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学校、学院、专业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协调推进。各相关学院和部门要强化质量意识、统筹协调、全力配合,落实教学质量责任,全力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效。
3.其他事项
3.1 材料报送
《通知》所需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pgzx@ybu.edu.cn
3.2 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南老师 辛老师;
联系电话:2436416,2436417
附件:1.申请2024年专业认证汇总表
2.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中学二级)
3.《认证申请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
4.《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5.《师范类专业认证中期改进报告》
教 务 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