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获得2018年9月赴韩国姊妹院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的通知

2018年03月07日 16:44  点击:[]

  根据我校与韩国姐妹学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8年9月赴韩国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7日至3月1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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