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获得2018年下半年赴日本姊妹院校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的通知

2018年03月05日 16:37  点击:[]

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学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8年下半年赴日本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0433-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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