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学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8年下半年赴日本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0433-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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