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庆北大学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8年3月赴韩国庆北大学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
教务处
2017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公示获得2018年2月第二批赴台湾交流资格的学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2018年度朝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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