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学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7年10月赴日本姊妹学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见表1)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表1-获得赴日本姊妹学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年级 |
派遣学校 |
1 |
2154071841 |
张丹丹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2015级 |
福山大学 |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