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拟对以下学生(名单见附件)给予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于10个工作日内(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22日)联系教务处。
联系电话:0433-2436392
教务处
2017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公示获得2017年10月赴日本姊妹学校交流学习资格的交换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2017年10月赴日本姊妹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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