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直属教研部:
根据《延边大学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对2006年─2007年确定的校级优秀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对2002年─2005年确定的校级优秀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进行复查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课程
(一)检查范围:2006年─2007年确定的校级优秀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且至今仍为校级优秀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的课程(附件1)。
(二)检查程序:
1、各课程负责人应做好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延边大学优质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清单(附件6)。
2、各学院自行组织本部门专家对相关课程进行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
3、学校组织专家集中检查,并进行综合评议。
(三)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填写《延边大学优质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需经课程所在学院(学部)审核通过后报至校教务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电子版发送至:hhnan@ybu.edu.cn
2、网络辅助教学:
凡属中期检查范围的课程,其网络辅助教学建设需具一定规模,并按网络辅助教学的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如,基本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材料等)、答疑讨论、课程问卷、课程作业、试题试卷库、课程管理、师生互动等。
课程负责人提供网络辅助教学网址,以便专家查看、评议。网络辅助教学相关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
二、复查验收课程
(一)复查验收课程范围:2002年─2005年确定的校级优秀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且至今仍为校级优秀课程和学科主干课程的课程(附件3)。
(二)检查程序:
1、各课程负责人应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填写《延边大学优质课程复查验收表》(附件4),并提供详细的佐证材料清单(附件6)。
2、各学院认真组织本部门专家对本学院课程进行复查。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集中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其程序如下:
听取汇报:校专家组集中听取课程负责人关于课程建设情况的汇报 (PPT汇报7分钟,网络演示8分钟),课程负责人应按照《延边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及内涵(试行)》进行具体陈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专家组课程负责人汇报和课程建设情况提出问题,课程负责人进行答辩,时间为5分钟。
抽查:专家组根据需要,可到相关课程所在教研室查阅教学档案及有关材料、检查实验室建设等。
专家评议:专家组根据课程负责人汇报、现场抽查、审阅相关材料等程序,综合分析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决定合格与否。
(三)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填写《延边大学优质课程复查验收表》,一式三份;
(2)佐证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需经课程所在学院(学部)审核通过后报送至校教务处。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电子版发送至:hhnan@ybu.edu.cn
2、网络辅助教学材料:
凡属复查课程范围的课程,其网络辅助教学须达到网络辅助教学建设要求,并能在网上正常运行和使用,如,基本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材料等)、答疑讨论、课程问卷、课程作业、试题试卷库、课程管理、师生互动等。
课程负责人提供网络辅助教学网址,以便专家查看、评议。网络辅助教学相关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0日
三、检查结果的处理
1、对中期检查课程的结果处理:
对中期检查课程,如达不到标准者,则限期整改;若在建设期内仍未达到标准,学校将取消其优质课程资格。
2、对复查验收课程的结果处理:
对复查验收课程,如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则限期1年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优质课程资格。
联系人:南红花 联系电话:2732446、2732314
附件:1、延边大学校级优秀课程、学科主干课程中期检查课程名单
2、延边大学优质课程中期检查报告书
3、延边大学校级优秀课程、学科主干课程复查验收课程名单
4、延边大学优质课程复查验收表
5、延边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
6、佐证材料清单
教 务 处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