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5日 17:21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延边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延大教发〔2021〕2号),经成果完成人申报、学院初审等环节,教务处共受理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65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为科学研判成果的支撑情况、创新点及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内容,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将采取校内外专家通讯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安排

1.通讯评审时间:10月11日-11月15日

2.现场答辩时间:12月10日

3.本次评审结果将作为推荐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排序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进行公示。

二、现场答辩

(一)现场答辩形式

采用PPT汇报的形式,汇报顺序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汇报PPT不建议设置动画效果)

(二)PPT汇报提纲内容

1.第一完成人基本情况(姓名、职称/职务、其他头衔)

2.第一完成人成果支撑情况(获省级及以上:课题情况(已结项)、教研论文、教学竞赛、学科竞赛、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

3.申报成果情况(成果简介、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创新点以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

三、其他

1.各成果完成人严格按照现场答辩PPT汇报提纲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整体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含提问环节);

2.现场答辩PPT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PPT以“专业+教师姓名”命名;

3.各学院于12月3日下班前将学院汇总压缩包发送至jyk@ybu.edu.cn。

工作联系:教研科 吕老师 273-2314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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