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民委教学成果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1日 19:44  点击:[]

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和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各民族人才,现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9〕72号),组织开展国家民委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1.坚持政治方向,加强政策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教育教学、成果评估全过程,引导民族院校在落实“四个服务”,强化“五个认同”中有新作为。

2.坚持办学初心,凝练优势特色。坚持民族院校为国家战略服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民族团结教育、各民族人才培养等为切入点,通过评估打造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群,聚焦重点、整合资源,更好发挥民族院校作用。

3.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培养质量。对标党和国家在新时代赋予民族院校的新使命新要求,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教学成果评估指挥棒作用,引导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前期培育。总结提炼民族院校优秀教学成果,固化经验,发挥其示范作用。依托国家民委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评估,加大对优秀教学成果的培育力度,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评估范围

民族院校教学成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体内容包括: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

三、参评条件

1.成果要充分体现学校主要特色和优势。根据国家民委要求,学校将优先推荐已获得2018年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成果。

2.优先支持一流学科辐射专业。

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培育民族院校特色教学成果,将择优推荐思想政治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类教学成果。

4.成果应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5.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为成果形成与实施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推荐数量

1.学校将择优推荐10项教学成果。

2.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类教学成果不限额,学校将择优推荐国家民委。

   五、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

各部门组织申报,进行初审,排序报送教务处(7月31日前)。

(二)学校:

1.评估与公示(8月15日前):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严把申报成果的政治关和质量关。评选10项,并进行校内公示。

2.推荐(8月30日前):根据国家民委要求,学校排序推荐申报。思想政治类和民族教育类成果,虽不占名额,但也将排序推荐。

六、成果认定

学校首次组织开展国家民委教学成果评估工作,其待遇与奖励标准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最终研究确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要以本次教学成果评估工作为契机,查找不足,凝练特色,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高质量教学成果,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评审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参评成果要通过公示等环节,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3.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部门要做好参评成果主持者、参与者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师风过硬。

八、材料报

   1.《2019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参评成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2.《2019 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教学成果报告(一式2份)、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目录(一式1份);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的目录(一式1份);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1本)及教材电子文档,PDF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封装格式为MP4;

   6.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目录,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于7月3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221),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1.国家民委2019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工作安排

2. 2019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参评成果汇总表

            3.2019 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申请书

   

教 务 处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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