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29日,国家民委在云南昆明召开了《2019年民族院校教学评估工作交流研究会》(以下简称“交流会”),明确指出,2019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工作是下一届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准备。
为更好地展现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果,根据“交流会”相关精神,学校再次组织开展国家民委2019年教学成果评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
1.根据交流会要求,提倡已获201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本次教学成果评估工作,但需在原有成果基础上有新进展或拓展,不重复申报。
2.充分体现我校特色和优势的教学成果,且满足《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民委教学成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延大教发[2019]25号,附件1)提出的评估原则、评估范围和参评条件等。
3.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新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对拟推荐国家民委的参评成果进行校内公示。
二、截止日期及其他
请于2019年9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研科:
1.《2019 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教学成果报告(一式2份)、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目录(一式1份);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的目录(一式1份);
3.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目录,一式1份。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2732314;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民委教学成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延大教发[2019]25号)
2. 2019 年民族院校教学成果评估申请书
教 务 处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