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04日 15:29  点击:[]

延大教发〔2021〕30号

 

各教学单位:

虚拟教研室是利用互联网+智慧教育的先进手段开展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教学研究活动及课堂教学实践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是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延边大学本科教育“三大工程 十项计划2.0版”,进一步强化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现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与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引导教师“四个回归”,为促进本科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二、试点建设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虚拟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2.坚持协作共享。虚拟教研室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一流本科专业一流课程为龙头,加强跨学科专业、跨院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推动学校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实现共建共享。

3.坚持交叉融合。虚拟教研室应突破常规边界,凝聚创新思维,充分调动各级资源,促进学科专业交叉与融合,进一步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实现高效协同研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试点建设目标

通过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等。经3-5年建设,打造理念先进、覆盖全面、功能较完备的虚拟教研室,以此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与实践成果,逐步形成“智能+”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和质量文化,打造延大“云端”虚拟教研室品牌。

四、试点建设任务

1.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2.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和交流,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3.坚持教学实践。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付诸于教育教学实践和学科专业及课程(群)建设,优化教学设计,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信息技术工具。在实践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4.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践项目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5.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等,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五、试点建设要求

(一)建设类型

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试点建设跨学科专业、跨院校的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

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试点建设条件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试点建设数量与推荐名额

首批拟试点建设10个左右校级虚拟教研室。

在校级虚拟教研室中遴选2个申报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

2021年度,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3个虚拟教研室参加全国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

六、激励保障

学校将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并在建设经费、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激励与倾斜。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究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教研室建设实际,按照要求予以推荐。

2.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单位、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单位等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

3.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虚拟教研室进行评审,遴选申报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

4.请教研室负责人填写《延边大学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表》(附件1),请教学单位填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1年8月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吕老师 273-2314、


附件:1.延边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建设推荐表

   2.延边大学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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