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级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2021年07月01日 16:20  点击:[]

延大教发〔2021〕28号

 

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延大校发[2019]58号)和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将开展2020级专业分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3日

二、涉及学院

理学院、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朝汉文学院、农学院、美术学院、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依据自己制定的《2020级大类分流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及具体实施方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2.为规范专业分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与准确性,自本年度起,学校将启用“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 线上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3.学校将7月6日(下周二)14:00在求真楼327室举办线上系统操作培训,请学院具体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老师准时参加培训。

4.学校将完全依据学院系统中提交的专业分流信息进行学籍异动等相关工作,请学院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学号、分流专业等信息,以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报送专业分流情况报告

1.学院需以正式公文提交,报告格式可参考附件,报告内容可根据学院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修改。专业分流名单须通过系统下载,纸质版信息应与系统中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2.请于7月23日(周五)下班前,将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其中附件《专业分流学生名单》需加盖骑缝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

材料受理部门:教务处教研科(求真楼221室)

邮箱:jyk@ybu.edu.cn

学校政策咨询:唐老师  273-2314

系统操作及培训咨询:张老师 243-6392  

附件:学院大类分流情况报告模板

教 务 处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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