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7〕16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日制本专科生退学程序的通知》(延大教发〔2021〕09号),经学校研究同意于邦磊、黄振彭退学,详细信息见附件。
即日起通过公告形式对退学决定进行送达,公告60日。如有异议须在2021年8月5日至10月3日17:00间,将书面申述和申辩材料扫描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3-2436392
教务处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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