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7〕16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日制本专科生退学程序的通知》(延大教发〔2021〕09号),经学校研究同意韩昌臻等7名学生退学,详细信息见附件。
即日起通过公告形式对退学决定进行送达,公告60日。如有异议须在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7月9日17:00间,将书面申述和申辩材料扫描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附件:延大校发〔2022〕79号
教务处
2022年5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对李奇洙等5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姜智民、权瑞庆等2名学生退学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