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7〕16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日制本专科生退学程序的通知》(延大教发〔2021〕09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金洪弼等5名学生退学处理,详见附件。
即日起通过公告形式对退学决定进行送达,公告60日。如有异议须在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9月26日17:00间,将书面申述和申辩材料扫描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附件:延大校发〔2022〕147号
教务处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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