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延大校发〔2017〕164号)第三十六条(四)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经济管理学院2019级市场营销专业本科生金铭(学号:2184164696)退学处理。
即日起通过公告形式对退学决定进行送达,公告60日。如有异议须在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2月16日17:00间,将书面申述和申辩材料扫描件提交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
附件:延大校发〔2022〕190号
教务处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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