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21〕45号
相关学院:
根据《延边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延大校发〔2020〕1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2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5号)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2025年我校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2025年参评专业名单
根据2020年12月校长办公会决议,今后,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请相关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申请参评年度。
二、工作流程
1.专业自愿申请,学院初审。由各专业自评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领导班子和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初审,择优选择条件成熟专业参加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并按时间节点提出可行性建设任务。
2.学院申请、学校审议确定。学校对各相关学院申报的2022-2025年参评计划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列入认证工作实施计划。
三、工作要求
学院作为认证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程负责和部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准确把握认证标准、明确认证要求,对标理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改进方向和举措。科学合理制订认证工作时间表,需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专业和学院的课程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并定期进行完成情况质量检查,保证师范专业认证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取得预期成效。
四、材料要求
1.参加2022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需按师范类专业申请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自评报告;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分析报告;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表
以上材料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2.申报2023-2025年参加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的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师范类专业2022-2025年认证计划情况表》(附件1);
(2)《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任务书》(附件2)
以上材料报送截止到11月16日,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南老师,电话:243-6416;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吕老师,电话:273-2314
附件:1.师范类专业2022-2025年认证计划情况表
2.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任务表
3.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21—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