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2)学期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17日 14:19  点击:[]

延大教发〔2021〕5号

 

 

各学院:

为保证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延边大学本科教学规程》,现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开学初例行检查

时间:3月15日-3月26日

检查内容:1.教学基本条件保障及运行情况;2.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

由学院自行检查本学院开设课程教学运行情况,以保证各类课程按时正常开课。由学校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本科课程上课情况进行抽查。

(二)专项检查

1.时间:4月1日-4月30日

2.检查内容:专业必修课程课堂教学实施情况。

3.学院制订课堂教学检查计划(附件2),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建议院领导、院级教学管理人员对本学院各专业必修课程进行抽查;专业负责人(主任)、教研室主任等,对本专业必修课程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在专项检查期间学院及专业的听课、看课门数力求达到本学院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80%或以上。

4.专项检查期间,学校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求真楼三楼西侧)面向学院和专业实施预约式开放。

(三)教学督导组课堂教学观察

校教学督导组将通过听课、看课、走访、教室可视化多功能平台看课等方式进行抽查。教学督导组本学期的具体工作内容等,将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教学检查工作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请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2.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通过座谈、交流、谈话等形式及时反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或将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汇总后报送学校,以便相关学校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三、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求真楼206室),魏老师,联系电话:2436417;电子版发至:pgzx@ybu.edu.cn

        

附件:1.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试行)

          2.学院2020-20201(2)学期本科课程课堂教学检查计划表

          3.《延边大学教室可视化多功能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3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及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本科课程学习效果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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