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大教发〔2022〕25号
师范类专业所在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申报与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拟参加2023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各师范类本科专业。
二、遴选原则
1.严格把关。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按照《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对申请专业进行严格评审,遴选出工作扎实、条件成熟、质量过关的专业参加2023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2.优化布局。优先支持基础教育急需学科专业和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参加认证。适当控制已通过认证专业数量超过全省该专业设置总量三分之二的专业申报。
三、工作流程
1.专业申请,学院初审
专业根据认证标准(附件5)进行自评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对申报专业进行严格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同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
2.学校审议
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确定2-3个专业参加2023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学校评审时间:2022年11月中旬
3.报送省教育厅
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2023年师范类专业认证申报要求,排序报送,申请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
三、工作要求
1.学院是专业认证工作的主体。学院要准确把握本学院师范类专业建设情况,对标理清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改进方向和举措,做到底数清楚。
2.学院要科学制定认证工作完成时限表。要把认证工作任务分解到学院、专业、教研室、课程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完成情况质量检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保证学院的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效有序进行,以达到预期目标。
四、报送材料
1.申请参加2023年度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2)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附件2)
(3)自评报告(中学教育第二级,附件3)
(4)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6~8门,附件4)
以上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1月1日,电子版发至:pgzx@ybu.edu.cn。逾期不受理。
2.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南老师,电话:243-6416
附件:1.省属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遴选评审指标体系
2.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
3.自评报告(中学教育第二级,2021版)
4.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5.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及中学教育认证标准(1~3级)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