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教学[2023]2号),延边大学对我校1名补报免试专升本的学生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公示。
一、公示及异议受理
1.公示期:3月22日-3月28日
2.公示初审结论详见附件。
3.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方式:请编辑异议事宜及佐证材料发送至xjk@ybu.edu.cn。
二、初审依据
2013年以来,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应届毕业当年从吉林省应征入伍,于2022年下半年完成退役或2023年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截止前完成退役,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大学生士兵。
延边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