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获得2020年4月赴新泻国际日语学院交流学习资格学生的通知

2019年10月31日 16:57  点击:[]

根据我校外国语学院与日本新泻国际日语学院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拟获得2020年4月份赴日本新泻国际日语学院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外国语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经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手续。未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手续,失去资格时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413

 

1、公示名单(附件)

2、公示说明:

1)公示期内受理异议,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调整公示结果。

2)公示信息有可能调整,因此公示信息应以公示截止时间次日信息为准。

  

教务处 外国语学院

2019年10月28日


  • 附件【公示名单.pdf】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公示拟获得2020年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参加志愿者服务项目申报资格的学生的通知(第一批) 下一条:关于遴选2020年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参加志愿者服务项目的本科在校生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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