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姐妹院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拟获得2020年上半年赴韩国姐妹院校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经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手续。未按学校要求统一办理手续,失去资格时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1、公示名单(附件)
2、公示说明:
(1)公示期内受理异议,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调整公示结果。
(2)公示信息有可能调整,因此公示信息应以公示截止时间次日信息为准。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