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天津医科大学的一名本科生申请转学到我校学习,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延边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对该生进行了审核,转学理由与高考成绩均符合转学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纪委监察处反映。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293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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