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生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年级:2017、2018级在校本科生;
3. 成绩: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4. 年龄: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5.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二级(N2)。
6. 申请人须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
7. 申请人须符合拟申请项目所涉及的两校相应协议规定的条件;
8. 已享受过我校留学资格的学生不得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本科生到所属学院教务办领取)
2. 简历(中文,粘贴证明照,无固定格式)
3. 学习计划书(无固定格式,但需用留学国家的语言书写)
4. 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符合条件2的,必备)
三、选派流程
序号 |
步骤 |
负责部门 |
截止日期 |
1 |
学生自行准备材料 |
|
9月19日 |
2 |
审核申请材料 |
专业、学院 |
9月20日 |
3 |
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自行报送至教务处 |
教务处 |
9月20日16:30止 |
4 |
面试(地点:外事专家楼508室) |
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
9月23日14:30 |
5 |
公示面试结果 |
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
9月23日-27日 |
6 |
后续工作 |
国际交流合作处 |
9月27日起 |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国别 |
单位 |
选派人数 |
1 |
延边大学与远东联邦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
俄罗斯 |
远东联邦大学 |
2 |
2 |
延边大学与日本三重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
日本 |
三重大学 |
2 |
六、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暂行规定》(附件)
七、联系人
教务处
联系人:朱老师
咨询电话:0433-2436392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433-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