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宫崎专门学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9年4月赴日本宫崎专门学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
教务处
2019年3月15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19年9月第二批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在校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选拔赴韩国姊妹院校交流学习的本科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