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地区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现遴选2019年9月第一批赴台湾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在校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者;
2. 2017级、2018级在校本科生;
3. 志愿高校须设有与所在专业相同或高度相近专业(申请人可登陆志愿高校网址了解);
4. 未享受过境外交流学习资格者。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供)
2. 简历(中文,无固定格式)
3. 学习计划书(中文,无固定格式)
4. 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非必备材料)
三、选拔流程
序号 |
步骤 |
负责部门 |
截止日期 |
1 |
学生自行准备材料 |
|
3月12日 |
2 |
审核申请材料 |
专业、学院 |
3月15日 |
3 |
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学生将材料自行报送至教务处 |
教务处 |
3月20日16:30止 |
4 |
面试(地点:外事专家楼508室) |
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3月21日14:00 |
5 |
公示面试结果 |
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3月22日-28日 |
注:请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台湾地区高校网址、名额、提供的条件、学习时间(详见附件1)
五、其他
请认真阅读《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暂行规定》(附件2)
六、联系人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家公寓楼204室)
联系人:朴老师
咨询电话:0433-2732497
教务处
联系人:朱老师
咨询电话:0433-2436392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