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姐妹高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9年下半年赴日本姐妹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研究生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2733240
1、公示名单
公示名单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学历层次 |
拟派院校 |
2174074611 |
孙盛梅 |
外国语学院 |
本科 |
弘前大学(拟申请国费项目) |
2174071112 |
曹倩倩 |
外国语学院 |
本科 |
弘前大学 |
2174072183 |
吴国男 |
外国语学院 |
本科 |
三重大学(拟申请国费项目) |
2018010014 |
肖湘凌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硕士 |
三重大学 |
2、公示说明
公示期内受理异议,经核实确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调整公示结果。公示结果调整分两种:
(1)公示期内调整。公示期内得出核实结果,确属调整公示结果的,直接调整公示结果。
(2)补充公示。公示期后得出核实结果,确属调整公示结果的,补充公示。
公示信息有可能调整,因此公示信息应以公示截止日期信息为准。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