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获得2019年4月赴日本姐妹院校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的通知

2018年10月16日 16:38  点击:[]

根据我校与日本姐妹院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9年4月赴日本高校学习资格的学生(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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