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日本姐妹院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9年4月赴日本高校学习资格的学生(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10月16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19年赴美参加带薪实习项目的在校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遴选2019年赴美参加自愿者服务项目的在校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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