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年度朝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要求,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8年度朝鲜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推荐资格的本科生(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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