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获得2018年上半年赴日本姊妹院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的通知

2017年10月17日 16:12  点击:[]

根据我校与日本姊妹学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8年上半年赴日本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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