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签署的交流协议,现遴选2018年2月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的在校生。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留学目的端正,身心健康的;
2. 2015级、2016级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3. 所学专业须与台湾高校可申请的专业相同或高度相近的;
4. 未享受过赴境外交流学习资格的。
二、申请材料(前三种材料为必备材料)
1. 申请表(本科生到综合楼213室领取)
2. 简历
3. 学习计划
4.外国能力证书复印件(非必备材料)
三、选拔流程
序号 |
内容 |
受理部门 |
时间 |
1 |
申请人自行准备报名材料 |
|
10月18日止 |
2 |
审核申请材料 |
专业、学院 |
10月18日止 |
3 |
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学生自行报送到教务处 |
教务处(综合楼213室) |
10月20日止 |
4 |
面试(地点:外事专家楼508室) |
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10月24日13:30 |
5 |
公示面试结果 |
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10月25日-27日 |
四、台湾高校、名额、费用简介(详见附件)
五、其他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综合楼213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33-243639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家公寓楼204室)
联系人:朴老师
电话:0433-2732497
教务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