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赴境外交流学习本科生管理暂行规定》,经专业、学院面试,现对获得2017年下半年赴日本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9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
教务处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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