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获得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赴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的通知

2017年04月11日 16:08  点击:[]

    根据我校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79月赴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411日至417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7320702436392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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