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姊妹高校签署的协议,经专业、学院推荐,学校组织面试,现对获得2017年9月赴韩国高校交流学习资格的本科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8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或国际交流合作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433-2436392,2732070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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