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6-2017(2)学期重修费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09:38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2016-2017(2)学期重修费收取工作拟于3月23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收费

1、成绩未及格

课程考试成绩未及格学生,若重修,学校将提供一次免费重修机会。

2、成绩及格及以上

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学生,若重修,则按照80元/学分的标准收取重修费。

二、扣费时间

第一次:3月23-3月24日

第二次:3月29日-3月31日

三、其它

1、学生将重修费存入校发农行卡中,以便于财务处统一扣费。

2、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缴纳重修费用,教务处将删除学生重修选课记录,取消重修资格。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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