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2)学期重修上课安排的通知

2017年03月13日 08:1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工作计划,2016-2017(2)学期重修课于教学第三周(3月13日开始上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课程说明

1.通识教育必修课

重修人数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教务处统一安排;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的课程,随下一年级上课;重修报名学生可在新教务系统本学期课表中确认上课时间地点(附件1课表里没有重修上课时间地点附件2、附件3

2.专业课

    重修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由学院安排,学生可到所属学院院(教务)办咨询相关事宜。

、其他

1.开设通识教育必修课重修的开课部门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任课教师可在新教务系统导出重修学生名单或从本部门教学秘书处领取重修学生名单。

2.若专业课重修上课时间冲突,请下载专业课重修免听申请表,申请专业课重修免听(附件4)。

2.教务处咨询电话:2732474

 

附件12016-2017(2)通识教育必修课重修上课安排表

附件22016-2017(2)大学体育重修上课安排表

附件3:教师教育类课程上课安排表

附件4:专业课重修免听申请表

 

教务处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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