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珲春校区事务管理部:
为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双特色”建设,提前谋划高水平教学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纵深发展,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校级“阳光培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经课题主持人申报、成果完成单位择优推荐、校外专家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基于“双一流”大学建设背景下的跨学科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实践与探索》等5项成果为校级“阳光培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医药强省”背景下的药物制剂专业开放式实习教学模式构建》等10项成果为校级“阳光培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民族地区高校思政课研究与实践》等8项成果为校级“阳光培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更好地开展教学成果培育工作,学校将给予校级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5000元/项的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到2024年10月30日为止。
特此通知。
附件:延边大学2023年“阳光培育”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教务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