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2018年03月06日 16:43  点击:[]

各位申报教学成果奖完成人:

根据省教育厅《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的要求,从2017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中有序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为规范我校上报的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1.1 封面:

“成果名称”:小三黑体,不超过35个汉字(含字符)。

“成果完成人”:小三黑体,姓名与姓名之间用全角空格隔开。

“成果完成单位”:小三黑体,如有其他完成单位,用全角空格隔开。

“成果所属科类”:小三黑体,所属科类请参照填表说明填写

类别代码”:三号黑体,代码请参照填表说明填写;(例:8,选择一个空格,工具栏第二行点击“带圈字符”-样式:增大圈号-文字:8-圈号:方框-确定)。

“成果代码”:三号黑体,代码请参照填表说明填写;同上。

“推荐单位”:小三黑体。

“推荐时间”:统一为“2018315,小三黑体。

1.2 正文:

“一、成果简介”

“获奖时间”:截止到年,如2017年。

“奖项名称”:

①奖项包括各级成果奖、质量工程项目、优秀教师奖、先进个人等。

②“成果曾获奖励情况”,第一项必须填写该成果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情况。

③各类奖项按与成果的密切程度先后填写;同类奖项按“国家级-省级-校级”填写;同级奖项按时间先后填写。

④“奖项名称”为奖项名称+(姓名或团队名称等),如“吉林省高校教学建设与改革(课程建设)创新项目(姓名)”、“国家精品课(课程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姓名)”、“省级教学团队(团队名)”等。

“获奖部门”:写明全称,如“吉林省教育厅”。

“成果起始时间”:月前不加“0”,如2017年3月

“实践检验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如3年。

正文:如有标题,可用四号黑体;序号统一用“1.1”“1.1.1”格式;字体不小于仿宋体4号字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完成人”:填大写数字,如第(二)完成人。

“四、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自行填写,最后的结论性意见是同意推荐(必须得有),不超过500字。

正文内签名时间及盖章时间要求:

“主要完成人情况”本人签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5日的任何日期。(本人签名一律用手写,打印或复印无效)

“主要完成单位”填写时间:2018315

“推荐单位意见”填写时间:2018315

注:申请书中一、二、三、四、五部分均需另起页,空页可删除,格式规范,排版整齐,美观大方。

二、《教学成果报告》的填写要求:

标明成果名称,用三号黑体,“教学成果报告”字号为二号黑体。

正文书写格式:小三号仿宋,段落间距为1.5倍;

正文一级标题为小三号黑体,加粗,其格式为“一、”;二级标题为四号黑体,其格式为“(一)”,三级标题为“1.”。

页面设置:上下2.5厘米;左右3.0厘米;左侧装订线0.5厘米

格式详见“教学成果报告参考模板”。

三、打印、装订要求:

《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装成册(列清目录,参考申报材料目录”),一式10,电子版为PDF格式

其打印、装订要求:

(1)《申请书》双面打印;《教学成果报告》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

(2)封皮使用《申请书》封面,暂不装订,每一份材料单独夹住,以便修改调换。

(3)成果如为教材,或含视频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考《工作安排》。

(4)每项成果装入同一个档案袋内。请将每项成果的《申请书》封面(复印)贴于档案袋正面。

(5)电子版文件夹需包含:目录、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顺序须与目录顺序一致。

四、佐证材料相关要求

(1)成果的佐证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和电子版。

2成果佐证材料统一用A4复印,合装成册(列清目录,参考“作证材料目录),一式7复印材料要保持干净、清晰。

(3)暂不装订,佐证材料须按目录顺序夹好,并按目录顺序用铅笔手写流水号页码页码位置为佐证材料复印件的右下角

(4)佐证材料装入同一个档案袋内。请将每项成果的《申请书》封面(复印,注明佐证材料)贴于档案袋正面。

(5)电子版为PDF格式,单独建立文件夹,需含目录,电子版材料顺序须与目录顺序一致。

注: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电子版(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

   、材料受理流程

(1)3月12日15:00前,各成果完成人需提交《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及佐证材料电子版至hhnan@ybu.edu.cn,由教务处进行审核。

(2)3月13日-14日,教务处反馈修改意见,由成果完成人进行修改。

(3)3月15日15:00前,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暂不装订)至教研科(综合楼221)。

(4)检查无误后,3月16日15:00前,请自行装订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10份、佐证材料一式7份,与电子版一起,再次报送至教研科(hhnan@ybu.edu.cn)。

(4)3月19日-20日,教务处再次审核并提交至学校盖章。

(5)3月21日,学校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佐证材料一经上报省教育厅后,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存一份


六、其他

   联系人:南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邮箱:hhnan@ybu.edu.cn

教务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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