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一)申报类别
1.普通课题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2.专项课题
思政专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四新”建设专项、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国家医学中心专项。
(二)申报范围
1.普通课题: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思政专项: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课题,具体选题可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题目自拟。
3.“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吉林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单独设立“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七部分。
4.“四新”建设专项:根据我省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和新文科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四新”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十三至十六部分。
5.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及实验教学发展建设需要,单独设立教材建设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课题,选题参照《指南》第五、十八部分。
6.国家医学中心专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医学中心建设需要,单独设立国家医学中心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只允许申报一项课题。
2.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3.申报省级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5.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6.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凡有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在研课题的教师,本次不予立项;与以往结项课题同类项目,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本次不予立项。
三、评审及推荐
1.学院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排序报送教务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校级课题,并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四、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1.由学院组织初审并排序,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需签字盖章,同时提交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
2.普通课题、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填写《申报书》(附件3),《盲审表》(附件4)《申报佐证材料》(附件5),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暂时无需盖章。
以上材料,请于7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求真楼221室)。
五、立项数量
1.学校将从立项的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课题26项,其中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1项、思政专项课题1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1项、“四新”建设专项课题2项、教材及实验教学建设专项1项、国家医学中心专项2项。
2.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专项课题参照省级一般课题进行管理。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
1.2025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新版本)
3.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新版本)
4.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盲审表
5.2025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模板)
6.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教务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