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23日 11:12  点击:[]

延大教发〔2021〕26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及已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21〕1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一)申报类别

本年度课题立项工作分为招标立项和自由申报立项相结合的方式。

课题申报类别:

1.招标课题;

2.普通课题;

3.专题课题:思政专项课题、“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四新”建设专项课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

(二)申报范围

1.招标课题、普通课题,选题范围参照《2021年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思政专项课题,可参照《2021年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七部分”申报专项课题,题目自拟。

3.“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可参照《2021年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七部分”申报专项课题,题目自拟。

4.“四新”建设专项课题,可参照《《2021年课题立项指南》中“第十三至十六部分” 申报专项课题,题目自拟。

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设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选题参照《2021年吉林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地址:https://jinshuju.net/f/WT69PH(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将逐步发布,请随时关注发布网址)。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只允许申报一项课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单独统计)。

2.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3.申报省级课题、校级招标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本年度课题(普通课题和专项课题)立项按课题研究拟取得成果能解决问题的情况,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5.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

6.鼓励跨校或与省级以上学术团体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凡有国家级、省级或校级在研课题的教师,本次不予立项;与以往结项课题同类项目,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本次不予立项。

三、评审及推荐

1.学院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排序报送教务处。

2.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校级课题,并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四、材料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1.招标课题、普通课题、专项课题(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1份。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按《企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网址下载,一式1份。

3.学院组织初审并排序,填写《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与《申请书》一起提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jyk@ybu.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五、立项计划及经费支持

(一)立项计划

1.本年度,学校共计划立项课题40项左右(不包括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一流学科建设相关课题立项。“本科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校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在立项工作中优先考虑。

3.学校将从立项的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课题24项,其中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11项、思政专项课题1项、“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2项、“四新”建设专项课题2项。

4.学校将从申报课题中,择优推荐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不占用学校申报名额。

(二)经费支持

1.学校对立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招标课题:4000元/项;校级一般课题:3000元/项;

省级重点课题:6000元/项;省级一般课题:5000元/项。

2.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思政专项课题、“课程思政”建设专项课题和“四新”专项课题参照省级一般课题进行管理,并给予同等级别的经费支持。

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专项课题享受校级课题待遇,经费依据校企合同执行。

六、相关事宜

1.教研课题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将按照相关课题管理办法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

2.学校将于11月份组织2019年立项的省级、校级课题结项验收工作和2020年立项的省校级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请各级课题主持人务必按时结题。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材料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7月7日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1.2021年课题立项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4.2021年省级教研课题申报通知

          5.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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