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高校2019年度教改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和2020年教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要求,现对2019年度省级教研课题(含2018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结项验收,对2020年批准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以下简称教研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19年批准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含2018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
(二)结项要求
1.完成课题立项规定的研究任务和预期成果。
2.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
3.研究成果经过实践应用与检验。其中,理论性项目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时间一般应在半年以上,从该成果合法发表或在合法的学术组织正式采用、交流之日起算;实践性项目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从研究成果被院系、学校、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政府机关或其它学术组织正式采用、交流之日算起。
4.2019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已结束,本次结项验收,不再受理2019年立项课题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申请。
5.2018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必须在本次结项验收,否则按撤项处理。
6.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校申请待结项课题数量等情况,统一规划省级课题的结项方式及时间,我校省级课题结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1.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层次,填写《省级教研课题重点课题结项验收书》或《省级教研课题一般课题结项验收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五份,单面打印,不装订。
2.结项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单面打印,白色铜版纸装订。
3.其他结题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白色铜版纸装订:包括课题立项文件、《立项申请书》复印件、《中期检查表》复印件、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及其他成果材料)等,具体格式见附件2《结题材料目录》。
4.结项验收书(Word版)、结题报告(Word版)、其他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目录顺序形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课题中期检查工作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0年批准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
(二)中期检查要求
1.一般课题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并审批;重点课题中期检查表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中期检查结果作为项目结项的主要依据之一。
2.获批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不得中途调整课题组成员和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含申请课题延期结项),需由课题主持人在《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填写变更情况和原因。
3.中期检查工作完成后,其余时间不再受理立项课题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申请。
(二)材料要求
课题主持人填写《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其他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受理地点:教务处通识教育科(求真楼221室)。
电子邮箱:tangwan@ybu.edu.cn
联系电话:273-4022;联系人:唐老师
附件: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省级教研课题结题相关材料
3.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表
4.2021年省级教研课题申请结题名单
5.2021年省级教研课题中期检查名单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