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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性质与分类
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职业教育相关专业、领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同时也是指导职业教育相关专业、领域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
《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2017—2020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9号)提出,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置外语、教育、艺术设计等3个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5个教指委,每个教指委每校可推荐不超过1人。
三、委员推荐条件
根据教指委主要职能和工作需要,各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4—5人、秘书长1人,全部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主要由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研究机构及行业人员组成。
为做好教指委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委员结构,充实专家力量,激发组织活力,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拟推荐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和师德师风问题。
(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业院校、普通本科高校或研究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本人自愿加入教指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四)入选教指委后,自觉遵守教育部有关教指委的工作规定和管理制度,在主任委员领导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秘书长单位一般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所在单位。
四、材料报送
1.教指委推荐人选须填写《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学院应组织初审,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并填写《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k@ybu.edu.cn,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五、其他
受理截止日期:4月30日15:00前
受理部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求真楼221)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2732314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拟设置名单
2.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表
3.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