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的通知

2018年05月21日 19:14  点击:[]

延大教发〔2018〕19号

各学院:

   现根据《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通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推进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资源建设、管理模式等专业建设内容与创新创业教育密切结合,使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建成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全方位融合、全过程覆盖的专业点,着力增强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改革内容

1.培养目标。要体现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具体要求,要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能力要求进行细化。

2.培养方案。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密切结合,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进入第一课堂。要保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不断线,每年均需有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学分要求,要设置专门的创新创业基础类课程和实践类教学环节,并在专业教学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想和内容。

3.课程体系。要以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促进专业教育及时反映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前沿知识,及时反映本学科专业与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的综合信息,及时反映本学科专业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方向。要开设“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方法”“创业基础”等基础类必修课程,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开设具有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以及专业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其它实践类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和实践课程群。

4.教育资源要加大教材资源、课程资源、实践资源、平台基地等资源建设的力度。通过跨专业联合、跨校联合、校企联合、社校联合等多种渠道,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编写反映专业特色、融合创新创业思想、突出创新创业实战训练的优秀教材。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资源,建设专业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优质实践资源。要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专用的实践平台或基地,保证全体学生均能结合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搭建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互通有无的交流平台。

5.师资队伍。要激发专业教师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热情,鼓励专业教师在教学中不断融入学科前沿、专业动态、产业动向、创新创业案例等方面的内容,引导教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注重因材施教,激励学生做中学、思中学。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础较好,氛围浓郁,社会影响较大。

2.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3.试点专业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标准请参照《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2-1)。

四、申报限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限额为2个。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2)纸质材料一式3份。

2.《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3),纸质材料各一式1份;

3.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angwan@ybu.edu.cn。

4.申报材料请于6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221室)。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2732314

   附件:1.吉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引领活动实施方案

             2-1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标准

             2-2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书

             2-3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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